校属各单位:
根据鄂质监标函(2015)41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征集湖北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的通知》,为做好公司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专家征集的范围是全校从事各类标准化工作的专家。
二、备选专家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派、作风务实;
2、热心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对所属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标准发展状况;
3、能够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保证技术标准项目的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离退休专家由老干处统一申报)。
三、需提交材料
1、备选专家应填写《湖北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一式三份,附本人身份证及职称证明的复印件;
2、推荐单位负责审查推荐表内容,确保真实性。
四、其他事项
1、凡入选省级标准化专家库的专家,将根据工作需要,由省质监局组织参加省级地方标准审查及有关标准化项目的考核评审;参与省级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专业课题研究;优先向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库推荐,并优先推荐承担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的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4月17日前,将《湖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附件:湖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