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重点:
1、论文定稿、论文查重;
2、指导教师批阅论文;
3、评阅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及答辩资格审查;
5、毕业答辩时间:2015.5.28日-29日;
6、成绩评定;
7、优秀论文评选;
8、工作总结:按照教务处要求执行,报送各项资料;
9、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完 成 日 程
| 工作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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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7日-17日
| ▲员工进行论文整改,定稿,自行到中国知网“老员工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进行查重,提交中国知网“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并装入档案袋中。(注意:在中国知网查重!)
提示:重复率超过30%的员工将不得答辩;拟推荐为“省优”或“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其重复率不得高于25%。对于第一次查重中重复率超过30%的员工,应与指导老师一道进行修改;若修改后的最终重复率还是超过30%,员工将不得答辩,老师将取消带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教通字〔2014〕35号)。
▲员工填写过程控制表中“课题任务完成情况”等相关栏目时,,应与课题任务书中“进度与要求”一栏相符合,不要有前后矛盾情况出现。
▲指导教师批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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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 ▲评阅论文(评阅教师由学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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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前
| ▲艺术设计专业进行集体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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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1日下午2:30分
| ▲形式审查:在正式答辩前,学院组织专门人员,根据规范化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员工,应令其整改。否则,不准参加答辩。
▲答辩准备: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员工的毕业论文,为答辩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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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
| ▲公布第一轮答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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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25日
| ▲通过形式审查的同学,按照公布的格式要求将论文装订成册并交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收齐交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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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5月29日
| ▲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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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日前
| ▲成绩评定:学院答辩委员会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或主管教学经理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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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2日前
| ▲优秀论文评选:对培优论文查重,做好“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和“湖北省老员工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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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0日前
| ▲报奖:组织“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和“湖北省老员工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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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日25日前
| ▲工作总结:学院、指导教师认真作好工作总结,如实填写工作总结报告。教学办按照教务处要求填写工作总结表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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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5日前
| ▲整理资料:员工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按学校规定要求,负责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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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学习《800全讯白菜官方网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并加强员工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等不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原创性审查作为员工毕业答辩资格审查中的一项。教务处将会从各学院随机抽选15%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结果认定与使用:
1)员工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显示“总文字复制比”≤30%,可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修改后直接参加答辩。
2)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30%,责令修改。
3)若修改后第二次查重显示 “总文字复制比”仍在30%—50%之间,在学院教学委员会和指导老师的详细审理后,如果确定论文核心内容无抄袭,员工可以参加答辩,但毕业论文成绩只能是良好及以下。
4)若修改后第二次查重显示“总文字复制比”>50%;或者“总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但论文核心内容存在抄袭嫌疑,员工不得参与当轮答辩。论文必须经过认真修改且达到相关标准后,进行第二轮答辩。
2、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控制表》,参加本答辩小组的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
3、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凡内容及格式不合要求的,及时通知员工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教学办20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