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9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本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与相关申报要求,请各学院严格遵照省教育厅的通知(附件3)要求,不符合该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安排评审与推荐。
二、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各一式一份报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5室),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本。
集团组织申报材料评审后,按省教育厅分配名额遴选推荐。联系电话:6392076,邮箱:64634847@qq.com。
附件:
1.2015年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
2.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点击下载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