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安排,现将近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请各系在5月5日下班前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控制表和论文初稿收齐交教学办。
二.批阅、评阅和形式审查
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的指导教师需于5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批阅、评阅工作。5月18日进行以上专业的形式审查工作。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专业因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集体评阅,安排在5月18日进行(详见评阅安排),请指导环艺、视传专业毕业生的教师于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批阅工作,5月18日进行毕业论文的集体评阅工作。5月19日进行形式审查工作。
形式审查结束后请于5月21日前将形式审查通过的员工论文档案袋材料交教学办。
三.论文查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及要求,每个员工必须进行查处,且查重文件需在形式审查前放进档案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员工将不得答辩;拟推荐为“省优”或“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25%。对于第一次查重中“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需指导员工修改论文,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参加答辩。
教务处将从各学院随机抽选15%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
四.毕业答辩安排
毕业答辩的时间初步定为5月26和27两天(因端午节假期,27日正常上课),5月24日公布答辩员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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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