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和申报工作,了解各单位既有教学成果情况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意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送范围和报送条件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34号),见附件1。
2、学校支持研究思路新颖,把握前沿问题,注重前期成果和顶层设计,聚合学院人才培养优势,注重更新教改理念,推动项目转化为成果,成果有型且具有推广价值。注重成果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的成果申报及与企业合作联合申报,要求选题突出、项目团队优势明显,成果平台可持续、有系统可行的培育方案,有责任人、工作任务时间表和达成目标的愿景。
3、对于本次报送成果中遴选出的优质教学成果,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将作为校级专项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相关成果奖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4、本次征集的重点培育教学成果应为完成主要单位集体行为与智慧的结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挖掘1-2项本单位优秀教学成果,并于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学办。需提交的材料有:(1)《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计划汇总表》(附件2):填写1-2项拟培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相关信息;(2)成果简介(1000字以内,格式不限):包括已有研究成果、培育方案、工作任务时间表、达成目标等。
附件:
1、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2、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计划汇总表点击下载
教学办
2019年3月7日